佛教在线黑龙江讯 按照国家、省宗教局的部署要求,各地宗教工作部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推进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局认真制定“学习月”活动方案,提出以开展“125”系列活动为载体,确保“学习月”取得实效。即,在六月下旬举办1场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举办2期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政策法规培训;举办5场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于6月3日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启动仪式,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此前,行署民宗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部署,并印制了宣传条幅和《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单2000张。启动式后,行署民宗局领导和宗教干部现场解答了《条例》有关问题;宗教界人士向过往群众散发《条例》宣传单。
牡丹江市阳明区民宗办把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融入“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活动实践中,采取发放宣传单、专题讲座、座谈等形式,宣传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及地方法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建设和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以此转变宗教干部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