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宗教事务局
池州市公安局
关于严禁假冒僧尼及宗教教职人员
进行违法敛财活动的通告
保定佛教资讯网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冒充僧尼,在青阳、九华山、贵池等地的各旅游线路,特别是在铜黄高速青阳出口、沿江高速九华山北站出口等重点区域,向游客、香客追车揽客,乞讨,索要回扣,牟取暴利;少数寺庙管理混乱,极少数僧尼道风不正,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敛财,严重损坏了我市佛教形象,败坏了佛教名山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冒充僧尼,在我市乞讨、行骗;严禁宗教教职人员与假导游、假僧尼等共同欺诈游客、香客。违者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宗教教职人员在寺庙外攀缘、乞讨,违者依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送当地佛协或宗教事务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寺庙住持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迁单。
三、严禁寺庙、法物流通处对外发包;严禁佛事活动和寺庙经济活动中存在回扣行为,违者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寺庙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对违规行为严重、影响恶劣的寺庙,依法予以取缔。
四、欢迎社会各界对假冒僧尼及其敛财行为和宗教教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市 宗 教 局(0566—2088192)、市 公 安 局(0566—2818090)
九华山宗教局(0566—2821079)、九华山公安局(0566—2821101)
青阳县民宗局(0566—5021593)、青阳县公安局(0566—5020918)
贵池区民宗局(0566—2318798)、贵池区公安局(0566—2092558)
池州市宗教事务局 池州市公安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九华山佛教在线 编辑: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