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浙江讯 为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浙江省民宗委在全省开展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选工作,并制定了《浙江省星级宗教场所评定办法》(试行)。为有序、规范做好评选工作,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发挥评选工作在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中的正能量,近日,浙江省民宗委成立了浙江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委员会,由省民宗委、省级宗教团体、省级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及社会热心人士等近40人组成。该委员会由省民宗委主任冯志礼担任主任,副主任为省民宗委副主任倪忠扬、陈振华、莫幸福,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政法处。
该委员会具体负责浙江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有关工作,申报和评选工作从7月份开始,11月底前完成,目前各地都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