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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临高两市县宗教教产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6-06-03 08:43:29点击次数:7924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9-21 14:32:39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2004年6月
 
  根据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今年的工作计划,4月9日、5月10日,省政协副主席林安彬带领省政协民宗委调查组,对海口市、临高县宗教教产落实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组听取了两市县宗教工作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海口市天主教府城堂、海口仁心寺原址,临高县临城天主教原址、南江基督教教堂和凤潭基督教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市县宗教的基本情况
  海口市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四种宗教,教职人员45名,信教群众5万多人,约占全市人口的3.3%。其中:天主教500人,基督教4000多人,佛教50000多人,伊斯兰教1300多人。经批准成立的宗教团体5个:海口市天主教爱国会、海口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海口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海口市基督教协会、海口市佛教协会筹备组。全市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未开放宗教场所18个)。
  临高县现有基督教和天主教两大教,教职人员57人,信教群众2861人。其中:基督教2648人,天主教213人。全县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8处,其中基督教6个,天主教2个。
  二、两市县宗教教产的落实情况
  两市县党委、政府重视宗教教产政策的落实工作,按照中央关于落实宗教教产政策的精神,把落实宗教教产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界共同努力,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教产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据统计,至2003年底止,海口市共落实宗教教产政策28宗,其中退还宗教团体使用的9宗,共计土地面积2384平方米,建筑面积4333.75平方米;因使用单位无法退还或被拆除改作他用折价处理的19宗,建筑面积5188.63平方米,折价赔款938070.88元。由于种种原因尚未落实的宗教教产6宗,计土地面积3896.97平方米,其中:原琼山市2宗,即天主教三江墟教堂、天主教府城教堂;海口市4宗,即佛教海口广济庵、聚善庵、泰华庵及东成堂等4座寺庙教产。对原琼山市天主教府城堂教产遗留问题,海口市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国土局、琼山区政府、区委统战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这6宗教产的落实材料及政策落实建议,除天主教三江墟教堂由原琼山市委统战部于2002年上报原琼山市政府外,其余5宗市民宗局于2003年8月上报市政府,但至今都仍未作出处理意见。
  临高县被确认落实的宗教教产主要有4处,其中:基督教3处,即南江基督教堂、和舍基督教堂2万平方米及加来基督教堂近1万平方米的教产落实问题;天主教1处,即临城天主教教产落实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护。由于历史原因,宗教教产的房产、地产权几经变更,部分占有宗教房产的单位及组织,因为经济利益难于割舍,给宗教教产落实工作造成了相当的难度。政府在落实宗教教产时,没有充分地考虑到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如临高县南江基督教堂,要求落实被临城粮所占用的土地。当地政府在落实方案中,只是同意在现基督教堂的基础上增加两间共70平方米的房产。虽然县里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座谈会、协商会,但教堂方面始终认为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不肯接受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双方协商未果。从1997年以来,上访、上告、打官司一直不停。从临高法院告到海南中院和高院。2004年3月9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南江基督教堂败诉。但南江基督教堂仍不服,继续要求维护其合法的权益。据了解,教堂方面已上访到北京。
  2、政府在落实宗教教产时,对宗教团体自身经济能力弱、自养能力不足的情况欠缺考虑,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宗教团体解决自养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宗教团体难于接受。如在临城天主教教产落实中,政府提出两套解决方案,第一,在临城二号大桥江南路西段,向南延伸一百米处,选定一处地基面积285平方米的土地,临城天主教负责出钱买地,政府负责建房;第二,在距离县城两公里处的地方,政府划出一亩地,并出资18万元建好房子交给教会使用。临城天主教认为自身没有经济能力出资购买土地,对第一方案不予接受。对第二方案中的选址,认为距离较偏远,无法解决自养问题,难于维护好房子。为此,临城天主教从解决自养问题考虑,另提出一个方案,即在县城选好一处已建好地基的土地,由政府负责建好房子。这一意见已上报临高县政府,但至今还没有得到县政府的答复。
  3、在落实教产中,政府和各宗教团体之间相互沟通、充分协商不够。政府落实宗教教产的力度不大、措施不力,各宗教团体又多从自身自养考虑,于是出现一头热、一头冷,使得问题难于解决。
  落实宗教教产政策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是我党的一项政治工作。根据省民宗厅2003年有关统计数字,我省尚未落实的宗教教产有22处,涉及的教产面积(含地产和房产,下同)151179.05平方米。其中:佛教20处,教产面积149214.65平方米;天主教2处,教产面积1964.40平方米。在已落实的教产中,尚有余留问题8处,涉及教产面积225655.7平方米。其中:基督教5处,涉及教产面积672697.平方米;天主教2处,涉及教产面积(土地)16802平方米;佛教1处,涉及教产面积141584平方米。宗教教产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教徒意见较大,反应强烈,影响了我省社会的团结和稳定。造成我省宗教教产工作难于落实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地方党政各级领导对落实宗教教产政策认识不到位。全面落实宗教教产政策,不仅关系到各宗教团体自身的自养及生存,而且关系到各宗教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解决好宗教教产的遗留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调动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职业者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有着重大意义。
  2、落实宗教教产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宗教教产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应只是当作安排一两间房子,象征性地解决活动和办公场所,或是作些简单的经济补偿,而应重在“落实”,要切实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帮助宗教团体解决自养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宗教教产落实工作的领导。建议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大、省政协相关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参加,对全省宗教教产落实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各有关市县应加大对宗教教产落实工作的力度,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执行政策、协商解决、互谅互让、不留尾巴”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办法,加大落实工作力度,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充分进行协商,尽力帮助各宗教团体解决自身的自养问题。
(三)完善宗教管理的有关法规。建议省政府制定实施《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细则,增加对宗教教产落实工作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
(四)理顺和健全海口市宗教管理体制和网络。海口市宗教工作任务重,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建议:1、尽快设立市区一级的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网络;2、对市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团体各配备财政拔款事业编制1名,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监督;3、将宗教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安排,改善宗教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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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保定佛教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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