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寺院简介 会长简介 保定佛教新闻 佛教资讯 莲池讲坛 佛教文摘 政策法规
 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
 保定佛协举办永远跟党...
 蠡县德善寺举办学党史...
 蠡县普贤念佛堂组织永...
 安国佛协举办永远跟党...
 永远跟党走——唐县佛...
 祝贺唐县佛教协会第五...
 博野佛教场所深入开展...
 当前位置:首页 > 佛教资讯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通知发布

更新时间:2014-08-22 09:03:33点击次数:13816次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为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就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代码证的范围

(一)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经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

二、申领代码证的方式

(一)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代码证时,应填写《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宗教活动场所申领代码证,应出具2005年4月21日以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复印件。2005年3月1日以后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申领代码证,应出具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2005年3月1日前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申领代码证,应出具国家宗教事务局或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院校负责人身份证及双面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及双面复印件,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院校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二)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代码证,应当到核准其登记或者批准其设立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三)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者证明,到原申领代码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工作要求

(一)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代码证的机构类型为“其它”。

(二)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将本通知逐级转发至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本通知逐级转发至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年8月12日

(编辑:保定佛教资讯网)
保定市佛教协会主办 www.bdfjzx.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穿行楼北街57号真觉禅寺  邮编:071000  电话:0312-2019833
Email:bdfjxh@163.com    技术支持:友乐网络  冀ICP备08009030号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