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现在重庆讯 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为此,重庆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推行。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认定备案的734名教职人员已全部实现了社会保障。
一是完善政策、细化措施。重庆市民宗委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市级部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对重庆市宗教教职人员参保范围、类别、方式、低保救助及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和细化。
二是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各区县(自治县)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响应,加大宣传,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走访。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三是落实责任,纳入考核。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终对各区县宗教工作重点考核内容。为此,各区县(自治县)纷纷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落实资金。通过各区县积极作为,各宗教团体主动参与,重庆市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2013年10月底,重庆市已认定备案的734名教职人员中,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722人,参保率为98.4%,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721人,参保率为98.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2名教职人员全部为自愿放弃参保,基本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