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河北讯 近日,河北省民宗厅已将国宗局有关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各市,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一是要求各市宗教工作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宗教工作部门重要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办法。
二是对四类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地方、企业或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非宗教活动场所雇佣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强拉、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佛道教界人士,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非法举行宗教活动,损害佛道教形象,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是6月底前各市将排查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7月至9月,省民宗厅将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